《自然》杂志呼吁:严查网络剽窃行为 维护科学尊严

(转自科学时报,王丹红/编译)

 

严重的不端科学行为将给学术研究带来致命的后果,而且这类行为往往被低估或漏报,学术界正在努力对这些行为进行管制,结果有成功也有失败。幸运的是,目前只有极少的证据显示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的现象正在成为普遍问题。但是,科学家对另一类不端科学行为——剽窃的抱怨却越来越多。研究成果在网上的迅速传播使得剽窃行为更加容易。

    据新出版的《自然》杂志报道,在目前的情形下,剽窃是不可避免的,但更为不幸的是,在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上,部分大学官员选择了一个最容易却不是最正确的方式。在部分案例中,大学会劝说有错误的教授离开,而不会全部公开导致他们离职的原因,这种可悲的方式只是简单地将不端行为消除,而不是阻止它的发生。

    美国有阻止这类事件发生的防御系统。卫生部设有研究诚实办公室(ORI)来监管生物医学领域的研究;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负责资助大部分非生物医学方面的研究,基金会中设有总监察长办公室,负责监督NSF所资助的研究。研究诚实办公室主要是帮助大学自己实施适当的调查。如果大学内部的调查达不到要求,这些机构就会介入并实施自己的调查。

    从执行任务时的严格性和效率来说,美国创建的这些系统从来就没有达到过设计者的要求。然而,这些系统的存在让美国在监管不端科学行为方面比绝大部分国家做得要好。

    通过一个名为“英国大学联合会”的组织,英国的大学正计划设立监管生物医学研究的中心机构。但因为该计划没有让这个机构实施自己的调查,而且还提出让中心接受制药业捐赠的建议,从而招致批评。

    法国的主要研究机构设有处理不端科学行为的委员会,但与美国同行相比,这些委员会的人员配置很差,工作既没效率也没有透明度。意大利根本就没有对付不端科学行为的机构。德国政府设有3个全职的监督大学研究的政府调查官员。1997年,当Max Delbruck 中心的两位癌症研究人员在数十篇论文中仿造数据的丑闻被揭露后,德国的这套系统便闻名于世。

    但对那些在科学事业上起领导作用的国家来说,它们并不需要等到类似于德国科学家作假的事件出现后才去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措施来调查不端行为、适当公开调查结果并处置违法者。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是最重要的。

 

                                (转自科学时报,王丹红/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