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布200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受理项目数力组15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单位 |
1 |
专家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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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家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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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家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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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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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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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陕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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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甘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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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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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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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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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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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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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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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国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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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国科学院 |
相关链接: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受理项目目录
相关内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38号 )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体现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对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监督,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154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及贡献、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发现点、10篇代表性论文名称)、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36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推荐单位)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662项(含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上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并对异议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同时,各相关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相关项目的公布工作。
特此公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督查处)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